沈帥青:fb上載子女照片 美好回憶恐留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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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07/04 00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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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Facebook專頁

台灣fb群組「爆廢公社」日前有父親上載女兒跌落水相片,引人發噱之餘也有網民擔憂她日後與父親反臉。研究顯示,未經孩子同意上載他們照片除可惡化關係,更有安全隱憂。

不少家長總愛在社交媒體上曬孩子相片,俚語字典Urban Dictionary早在2012年已收錄「sharent」一詞,形容此類時常分享子女生活點滴的家長。倫敦經濟學院今年一項研究更顯示,每月上網至少一次的父母中,有四分三會分享孩子相片。

家長與朋輩分享養兒育女的喜悅前,應否先徵求孩子同意?倫敦經濟學院教授Sonia Livingstone憶述,在研究過程中有見不少孩子直接要求父母不要隨意分享相片。親子之間對此問題存在明顯分歧,美國華盛頓大學及密歇根大學前年一項聯合研究報告曾發現,家長多認為自己毋須考慮孩子感受,孩子則普遍反感家長不尊重個人意願及私隱。

多國媒體前年均有報道,奧地利一名女士上法庭控告父母未經其同意,在網上上載兒時照片侵犯其私隱。德國公營媒體德國之聲後來澄清,有關官司純屬法律界人士沙盤推演,並非真實個案,但即便如此,孩子日後因反感家長上載令人尷尬的相片而撕破臉皮,或非天馬行空。法國前年已立法禁止父母隨意上載孩子照片,違者可被罰款4.5萬歐元甚至監禁1年,德國14歲或以上人士現時也有權控訴父母侵犯個人私隱。

德法之所以嚴懲sharent,其實旨在保護孩子人身安全。法國警方表示,兒童在相片中不論衣着打扮如何,皆可被上載至色情網站,孌童者看見相片後增加兒童的安全風險。育兒顧問Kirsty Goodwin更估計,兒童色情網站上約半相片來自家長的社交媒體,家長即使調整私隱設定,將相片分享範圍限制在熟人圈子內,也難保相片不被不法分子盜用。

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主管(機構傳訊)彭碧翠在2015年曾表示,本港未考慮仿效外國引入針對兒童私隱的守則,但提醒家長若隨意上載子女相片,可能被他人用以牟利,甚至引致網絡欺凌。

網上留痕令孩子容易被起底,家長常分享的「便便照」更是網絡欺凌者的工具。英國兒童網路權益組織iRights UK時下極力爭取「被遺忘權」,令兒童成年後有權刪除其成年前出現在網上的一切資訊,但反對者均表示任何資料放上互聯網只會永久留存,要抹殺痕是天方夜譚。

家長不妨換位思考,若自己以前的醜怪相片被公諸於世,會有何感想?將孩子相片上載至網上,對孩子日後人生影響深遠,家長應尊重孩子的感受及福祉,切勿擅自為孩子作出決定。

上載孩子相可能惡果

  • 惡化親子關係:美國華盛頓大學及密歇根大學研究發現,10至17歲青少年對父母使用科技最普遍的訴求,是希望他們上載照片前先徵求他們意見
  • 威脅人身安全:密碼管理軟件Keeper表示,所有人在網上的資料均可被盜,但兒童相片被盜的機率是其他人的35倍,有關資料多被上載至色情網站
  • 加劇校園欺凌:網絡保安公司AVG表示,家長上載孩子兒時醜怪相片,如學習便便,可能變成欺凌者工具

撰文 : 沈帥青